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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花了不少時間在看美國的歷史,看過的書籍有下列幾個系列,目前還是有滿多沒有看到的部分,比如說近30年的美國歷史,比如說林肯北南戰爭前後的美國歷史。未來會再花時間了解美國歷史,希望能夠對美國有個清晰的輪廓
1.美國的故事1-7集 (本書還沒出完,1-7集只寫到門羅總統。)
2.美国憲政歷程:影響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3.美國人民:創建一個國家和一種社會 (上集1492年-1877年 下集1865年-2016年)
4.光榮與夢想1-4  1932-1972的社會紀實作品

以下心得,是我看美國史主要的心得。以下一一列舉說明了。

一、為何自由、平等、博愛在美國開出鮮花,在法國卻是人頭滾滾的鮮血
美國建國雖短,但它的建國起點卻是建立在千年積累的歐洲文明果實之上,在美國的13個殖民地都建立了英國的代議制度,受到歐洲啟蒙思想的薰陶,在長期的生活實踐積累下,人民可以接受領袖的帶領,也懂得控制民眾的暴力,當美國為了自由而戰,美國人民的訴求只是希望得到跟英國人一樣的生活跟權利,當歧視被除去,當自身已經爭取到自己想要的生活,美國人民在領袖的帶領回到了各自的生活,也回歸到各自的秩序中。

但法國卻沒有這樣的權力結構,第三任總統傑菲遜曾經擔任法國外交官,法國的貧富差距,宮廷的奢華,是他在美國無法想像的,因為在美國人人有地種,每個農民平民過得比法國農民好得太多了。在法國如果你是神職、貴族,恭喜你,你的人生是彩色的,反之,你的人生只有悲慘。95%以上的人民是沒有擁有過權力的,也沒有實踐過權力的,在他們身上只有枷鎖跟壓迫,當法國大革命掀起的時候,國家的貴族被推翻殺盡,整個國家的秩序崩解,當殺光這些他們眼中的壓迫者,這群革命者開始互相殺伐,誰能提出更激勵人心的訴求,就有機會上台掌權,上台掌權也意味著對政敵或是同志握有生殺大權,於是訴求越來越激進。

到後來,居然立法,法官可以靠自由心證判定罪犯是否有罪,有罪的話,就是死刑,沒有其他刑責了。雅格賓派上台後,恐怖政治達到最高峰,人頭滾滾,1年砍了1.6萬個人頭,當時法國人口才2500萬上下,大家可以想像台灣1年因為政治鬥爭槍斃1.6萬人,這是一個多驚人的數字,還沒提到因為革命死了50-100萬人。最後無法無天的法國大革命,迎來了拿破崙皇帝,一個比封建國王還要集權的皇帝體制,接著,拿破崙被打敗,波旁王朝又回來了!  至此,死了這麼多人,國家搞成這樣子,最後居然回到了原點。

暴民政治之所以被歸類為最惡劣的政治,甚至比暴君政治還糟糕的政治,因為比起惡法,無法無天更可怕,推翻暴君,還有機會換個好君主上去,但誰能推翻暴民。因此,任何國家都要小心管控群眾的力量,煽動群眾很容易,但要控制群眾的力量卻是極為困難的課題。能表達訴求,同時能和平地帶領群眾離開,才是一流的政治人物。永遠在有序的前提下,推進改革,妄想打破一切,直接重建美好的新世界,千萬千萬不要相信這個可怕的糖衣毒藥。

對我個人來說,務實的進步才是真的,每天讓自己的生活好一點,那怕讓人覺得庸俗,沒有理想,但這才是真實的、有價值的。


二、制憲會議

獨立戰爭後,美國獨立了。美國13州各自成為13個國家,大家各過各的,但也因此出現很多的問題,包括支付軍人軍費,各州的貿易怎麼解決,打仗的債務怎麼處理,對外的關係...等,這些都需要統一的國家力量來處理,甚至期間還出現一場軍事起義,這讓各州嚇到,原來不僅暴君會殘害自由,一群拿著搶桿子的群眾也可以,為此,各州決定協議討論建立起一個統一的國家機制。在追求統一建國的前提下,制憲會議做了幾個妥協。

1. 大州小州的妥協。如果以人口來算代議制的代表權,小州吃虧,小州不願意。 若以州為單位,那大州不肯。 所以就妥協兩院制,參議院以州為單位,每州兩位代表。眾議院以人口為單位,每4萬人選一個代表
2. 3/5妥協。5個黑人算3個人,南方州因此得以擴大政治影響力,但5個黑人也要算3個人來收稅金。
3. 奴隸貿易。允許奴隸貿易在做20年

在這些妥協案中,很顯然地犧牲掉黑人的權利,即使黑人幫忙打贏獨立戰爭,同時也犧牲掉了權利法案,整部憲法沒有加入人權的部分。但在建構統一的大方向下,這些都管不著了。 後續,權利法案在各州的爭取下,才被納入,也就是美國的第1到10修正案,統稱為權利法案。大家可以看一下修正案的內容:美國權利法案  。不難發現,我們現在熟知的人權,幾乎都寫在這裡了。

當然,黑人是永遠的犧牲者,這裡也是我要著墨的地方,它讓我看到利益跟道德從來不在一個天平上 ! 也看到人可以說出多漂亮的話來包裝背後的利益。這邊說說3/5妥協案,跟奴隸貿易的交鋒。

首先,大家討論到是否要存在奴隸制度,當黑人也會自由而戰八年後,在頑固的奴隸主也很難無動於衷,但是在利益面前,黑人的人權還是輕易地被犧牲了,北方代表莫利斯直接指出,奴隸就是天下最邪惡的存在,南方是苦難悲劇的沙漠。南方平克尼對此提出反駁,如果奴隸制是罪惡,為何他普遍存在。 南卡羅萊納州皮爾斯代表說得直接,我們要確保我們的奴隸不被帶走,如果北方沒法保證奴隸制,我們南方不玩了。 世界上,沒有那麼多的道理,放在眼前的是國家是否要統一,北方代表只要接受奴隸制度,把奴隸制留給後人。這個問題將在未來付出血的代價,成為南北戰爭的導火索。

接著,大家開始討論奴隸是否納入代表權,南方代表說:『當然要算。』 北方說:『你們認為奴隸是財產,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以他們是財產。 現在要算代表權了,你們又把他們當人了,到底奴隸是人嗎?還是財產。如果這樣算,我們北方的房子、牛羊也要算投票權嗎?』麥迪遜還看似公正地跳出來說『南方的人口數畢竟太少把奴隸納入,對南北平衡有好處。』北方代表冷眼看待,明明自己就是大奴隸主,為了自己利益說話,而要包裝成為了國家。北方對於南方毫無邏輯道理,兩個好處都要的態度很不爽,但世界上,哪來那麼多道理,南方還是一句話,不接受,老子不玩了。在你爭我吵的狀況下,一個人說話了,

賓西法尼亞代表詹姆斯威爾遜,那就3/5個奴隸算一個公民吧!這個數字怎麼來的呢?其實在獨立戰爭期間的大陸會議就吵過了,只是當時的南方跟北方說詞截然相反。大陸會議要透過計算財產總額來分配軍費,北方要求把黑人納入財產,南方很生氣,他們拒絕按此標準繳納,反擊說:『黑人是人,怎麼能算呢?』

南方當要討論廢奴的時候,奴隸會變成財產,但是要以財產繳納戰爭的費用時候,奴隸他不是財產,他會變成人。當要爭取代表權的時候,它也會變成人了。相反地,北方要南方按照產財繳納戰爭費用的時候,奴隸是財產,談到廢奴的時候,黑人他又變成人了,當要爭取代表權的時候,黑人又會變成財產了。

這跟誰說理去。吵來吵去,大陸會議上也就妥協5個黑人當3個納稅,現在5個黑人代表3個公民權吧! 這個動作讓南方佔了大便宜,南方五州原本的代表權從38%膨脹到45%,也為南北抗衡產生一定的均勢。

討論完代表權,大家把焦點移轉到奴隸能否在持續進口的問題上,上南方的兩位代表率先提出,應該禁止奴隸貿易,南方一直抓黑人擴充代表權會破壞北南代表的平衡,此外,遠渡重洋去非洲抓黑人,把人弄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來到美洲當奴隸,這實在太不人幹的,大夥突然矇了,這兩個支持奴隸制的大奴隸主,檢討起自己來,居然下得了這個嘴。對此,下南方提出反對,認為應該持續奴隸貿易,接著,發生神奇的事情,北方北愛蘭州提出抗議,認為不能禁止奴隸貿易。

怎麼會來個神翻轉呢?南方分裂了,上南方要禁止萬惡的奴隸貿易,下南方不允許,最奇怪的是,廢奴的北方州北愛爾蘭州居然支持下南方的訴求,要求持續萬惡的奴隸貿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場景出現呢?因為他們注重的是貿易問題,不是奴隸問題,上南方因為可以自給自足黑奴,還可以生產黑奴,禁止從非洲進口,他們就可以大賺下南方的錢了,北愛爾蘭則是黑奴貿易的進口受益者,當然要支持黑奴進口。下南方因為黑奴沒有辦法自給自足,還需要補充黑奴,當然希望可以繼續進口。

這跟缺不缺德沒關係,只跟利益有關。 這次神翻轉對於所有人最大的震撼,不是彼此的道貌岸然,說一套做一套的功力,而是原來南方跟北方也沒那麼牢不可破,相互還是可以有利益交換博弈的空間,看似無法突破的事情,還是有妥協的空間的。

對我個人的啟示,有幾點
1.當彼此在實力的碰撞之後,要能妥協。大家都不甚滿意的決定,往往是最好的決定。  
2.利益跟道德從來不在一個天平上 ! 

3.為了奪取利益,話可以說得很漂亮,但千萬不要被迷惑,也不要相信這些鬼話。不要看一個人說甚麼,而要看他做甚麼。這不僅適用於看政治,也適用於個人
4.立場不同,態度也跟著不同了。所以屁股決定腦袋很正常,利益決定腦袋也很正常。

三、互相制衡
比起個人,政府才是最可怕的。所以憲法限制的對象是政府而非個人,在憲法內人民幾乎只有權利。制度的設計,就是假設最爛的人當權,這個制度也要能夠運作。因此,美國只要設計出一個權力,就要在設計出一個制度制衡它。讓野心制衡野心,這樣人民才能把政府這個大怪獸關進牢籠中,比如說外交媾和簽約交給行政,同意權交給參議院,撥款執行交給眾議院。法案國會如果通過,總統可以拒絕,但經過2/3再次通過,總統要不執行,要不接受彈劾,反之,總統可以不執行。就讓野心家們互相扯皮,扯來扯去,最後總能在大道上面不偏差,在怎麼扯皮,人民基本的權利總是保得住的。

這裡也進一步說明,為何美國堅持可以擁槍,因為美國國父跟人民都擔心害怕政府的暴政,如果人民手中無槍,談何反抗,因此,雖然會造成民間械鬥死傷,但為了讓人民有保護自己的能力,還是要讓人民擁槍,這也是至今美國即使年年都有可怕的校園槍擊事件,也都無法禁槍的原因。

此外,美國政府不得投資跟擁有媒體,因此,美國媒體也是在人民的手裡。甚至,有的當權者甚至會自己提出問題,自我閹割權力,比如說艾森豪總統時代,因為美國軍工產業持續擴大,他擔心這些日益強大的企業會成為主宰影響國家行政的毒瘤,於6是提出警告也自我改革。

在此補充一個我覺得很有爭議的大法官判決案例,1963年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這個案子要求警察必須告知嫌犯他的權利,如果沒有宣告,那麼該罪犯可能因為程序不正義而被釋放。 以下是我們而熟能詳的米蘭達警告: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以在法庭上作為指控你的不利證據。審問前,你有權與律師談話。在審問過程中,你也有權讓律師在場。如果你無法負擔一名律師,你希望的話法庭可以為你指定一名律師。如果你決定現在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回答問題,你也有權隨時停止回答。

1963年3月13日警官根據一些間接證據他與10天前發生的一起17歲少女被綁架和強姦的案件聯繫起來而對其展開審訊。兩個小時後,米蘭達在供述強姦罪的認罪供詞上簽了字,這份供詞上也有「我謹宣誓自己完全是出於自願而作出此陳述,沒有受到任何威脅、強迫或是為得到任何豁免權的交換。並且我已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知曉我的任何陳述都可能對己不利的字樣。但警官卻沒有告知米蘭達他有上述的權利,於是米蘭達在他不知道自身權利的情況下,自證其罪刑。

地方法院判決他有罪,但這個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時候,卻被當時最高法院的艾倫法院以5比4否決,認為該判決違憲,因此,米蘭達得以無罪釋放。艾倫是個特殊的法官,他從小就是個苦出身,一路打拚上來,從基層幹起,擔任了20多年的地方檢察官,也因為他對基層的了解,他深深地知道警察組織與地方司法組織的黑,地方常常為了破案,誣陷偽造證據

當他身為首席大法官的時候,他便想要遏止這些問題,剛好想睡覺,就來枕頭了,於是,艾倫法官利用米蘭達案,要求執法機關必須遵守程序正義,造就了米蘭達警告。此案造成很大的爭議,就因為這樣,要把罪犯無罪釋放,這樣怎麼可以呢? 

是的,這就是政府為惡跟個人為惡比起來,艾倫法官認為個人為惡是小,就是要警察司法單位更嚴謹地遵守程序,才能行使侵害人權的權力,寧縱勿枉。我寧可放過100個罪犯,也不願一人是被冤枉的。對於國家的角度,對於人權的角度當然是有必要的,但縮小到個人,對於我這平頭百姓來說,我的體悟是要保護好自己,因為國家可能很難幫到你。在法治人權的時代,其實要更懂得捍衛自已。

四、傑依條約: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傑依條約,基本上,這個條約對美國是個不平等條約,它承認了英國在北美大陸內河航行的自由和在西印度群島貿易中的優勢地位,使美國喪失了自己在領土主權和貿易方面的部分利益。當時華盛頓拿到合約的時候,還以為自己眼花了,這不是賣國契約嗎!

但就算這個條約甚麼都不好,唯有一條底線被滿足了,那就是英國撤出五大湖區,這是華盛頓給傑依的底線,而傑依達成了,為此,華盛頓徵求漢米爾頓的意見,漢米爾頓說這是老太太條約,縱有千般不是,但這一紙合約將為美國帶來和平,將為美國西進掃除障礙,因此,縱使內容有千般不是,還是要簽約。

華盛頓於是把合約公告於天下,既然風暴要來,那就讓他早點來吧!合約一刊出,華盛頓跟傑依被罵翻了,傑依自己笑說:『夜裡,我只要沿著燒我的畫像就能就能回家了。』在群情激憤下,華盛頓還是決定要簽約,他要為美國贏得10年的和平跟西進發展的機會,所以他甘冒天下大不幃。該合約在參議院以21比10勉強通過。但卻在眾議院受到很大的壓力,因為此時美國已經進入演化出政黨鬥爭的態勢,由傑菲遜跟麥迪遜領導的非聯邦黨人,要在眾議院打擊聯邦黨人,傑依條款就是最佳的機會。

這時候麥迪遜要求華盛頓交出談判細節,他要好好地檢查一番,要讓人民看看為何行政單位可以簽訂這樣一紙喪權辱國的條約。麥迪遜的要求明顯是為了黨爭而違憲,在制憲會議時,麥迪遜說:『外交是技術活,只能交給專業有遠見的人,群眾天生帶有短視跟情緒,不能決定這事情,而眾議院因為代表群眾,天然地有這個問題,所以不能交給眾議院。』

所以憲法規定這事情總統決定,參議院覆議,眾議院只能決定是否撥款,眾議院是不能過問決策談判細節的。但麥迪遜為了打擊聯邦黨人,他選擇性失憶了。沒關係,當初會議紀錄都在華盛頓那邊,這次華盛頓決定幫他恢復記憶,他把會議紀錄發給眾議院,這讓麥迪遜尷尬不已,羞愧難耐,這時候政治人物還是要臉的,所以在最後表決的時候,眾議院以微弱多數通過了傑依條約。

後來美國不僅得到了10年的和平,也得到了西進擴張的機會,而且原以為不平等的合約,在執行的時候,美國不僅沒有受到太多損失,而且還因為英國的持續強大,跟著大哥大賺了一筆,後世學者也多對傑依條約點讚。這個故事告訴我甚麼呢? 

1.外交是技術活。這是人精之間的交手,我們還是讓專業的來吧!為大家補充邏輯思維的節目,討論中國參與巴黎和會的過程。賣國賊的戰場。 搭配著看,會讓人對外交有更深一層的感受,也會對群眾情緒造成國家損失感到遺憾。

2.美國憲法打臉美國憲法之父,憲法之父麥迪遜會不知道他的要求是違憲嗎?憲法是他催生寫的,他會不知道?但是在權力的位置上,當時的理念、追求跟堅持,這些都曲折了。在此,進一步補充獨立宣言之父傑菲遜,人民權利的捍衛者,實際上,當他坐上總統寶座的時候,他所說的跟他所做的幾乎是兩碼事,為了迫害仇人政敵,居然以國家總統之尊未審先判,甚至動用軍隊去逮人,後來又利用檢察資源起訴政敵,最誇張的是居然不讓對方請律師,你能想像這是一個人權的先聖先賢嗎? 在權力面前,沒有幾個人能像華盛頓一樣,始終如一,表裡如一。他駕馭權力,卻從不被他迷惑而被吞噬。對於權力,我們怎能不小心,怎麼不設計好制度把他框好。對於自己的貪婪、慾望也是。

五、民主無法解決的事情:南北戰爭
能否蓄奴?一個黑奴當時1500美金,大約等於2000年的3萬美金,時至今日2020年大約值5-6萬美金。對於南方來說,奴隸是一筆可觀的財富,試想你繼承了5個黑奴,意味這你擁有25-30萬美金的資產,相當於900萬台幣,有個人跟你說,你這樣很不道德,請你捐出來,你願意嗎? 對於南方主來說,即使知道這樣不太好,但利益太大了,誰管你好或不好。

此外,北方為了扶植工商業,採取高關稅保護政策,也讓南方蒙受損失,其他國家也高關稅,南方的原物料很難賣出獲利,同時還要進口昂貴的加工品跟奴隸,對於南方來說,我根本就是割自己的肉來養你北方,結果,你北方還老是說我是垃圾,蓄奴是萬惡的行為。這本質上利益的衝突,讓南北雙方越來越難協調一致。

1820年左右,北方人口大幅成長,眾議院已經是北方主導了,隨著西部拓展,越來越多州的加入,南方迫切希望鞏固自己的政治權力,他們擔心北方政治實力如果再進一步擴大,會危及到他們蓄奴的利益,這時密蘇里妥協案緩衝了這個問題 ,協議除密蘇里州外,禁止北緯36.5°線以北各州蓄奴。為了防止蓄奴州在參議院占據多數,又允許麻薩諸塞州北部的緬因地區獨立成為緬因州,恢復蓄奴州與自由州在數目上的平衡。

雖然這個矛盾早晚要爆炸的,但最高法院居然當了豬隊友,以憲法高度宣告密蘇里妥協案違憲,接著,1860年林肯當選總統,林肯在南方得到趨近於零的票數,說白了,林肯是北方的總統,南方決定脫離聯邦自組南方聯邦,大家各玩各的,基本上,南方是合乎憲法的,本來各州就可以自由離開聯邦的,但在當時統一的大旗下,美國人不得不打一戰。戰爭初期,南方屢屢獲勝,南方的奴隸經濟維持得好好的,林肯為了獲勝,於是有了解放黑奴宣言,讓南方的黑人起義加入北方,後來北方打贏了南方,並對南方進行佔領,也利用這個優勢修憲,正式在法律上解放了黑奴。

有些事情沒法用投票解決的,也不是用法律一刀切可以解決的,當利益無法相容,硬要浮上檯面,那就是魚死網破。美國為此打了一仗,死了60萬人,代價可不小。對我來說,有些事情就是和稀泥就好,妥協就好,實在沒必要硬要分清楚,如果密蘇里妥協案持續,也許這場戰爭就不會開打了,也許在未來就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了,比如說國家出錢買黑奴自由,英國就是這樣做的。比如隨著工業革命發展,黑奴生產效率不如機器跟自由民,也許透過補貼跟政策可以讓黑奴逐步自由。當然,這只是我的也許,是我看到這段歷史的感覺,政治有時候需要和稀泥裝糊塗,人生也是。

六、隔離但平等。這三小!
當他們獲得人權之後,實際上,他們活得比奴隸還慘,黑人除了自由,甚麼都沒有了,而後他們將面臨更悲慘的世界。1876年,海斯以185票對184票淘汰蒂爾頓,當選總統。這個結果被稱為「1877年妥協」。不少歷史學家認為,南方的政治領袖們私下跟海斯的支持者達成協議,推舉他任總統,作為交換,海斯同意將聯邦軍隊撤離南方,南部各州恢復自治。這筆政治交易一方面避免了第二次內戰爆發,另一方面宣告「南方重建」終結,,而獲得自由不久的黑人的境遇再度惡化。解放的黑奴曾經是共和黨在南方的鐵桿支持者,但種族隔離政策在南方大部分州捲土重來,白人至上主義得到法律保護,黑人選舉權利受到各種新規定的限制。

甚至後來最高法院確立隔離但平等原則,讓南方的白人可以任意建立隔離政策,達到歧視跟壓迫黑人的目的。黑人在這時候即使像被豬狗般被殺死,兇嫌往往也會在白人為主的陪審團中被釋放。在工地工作的黑人要自帶便當,不然他就要走1小時到接受黑人的餐廳吃飯。小孩要通車一小時才能到黑人學校,即使隔壁是白人學校。

這也是人類最惡劣下流的一頁,弱者就是欺負用的,你不爭取,那我就吃人不吐骨頭。1960年代,黑人終於開始有更團結鬥爭,更有效的方法來爭取自己的權利,黑人也才逐漸被解放,甚至到現在,黑人有時變成一種優勢,社會欠他的寫債太多了,因此,還要逆向補償黑人,幫助黑人。人權是爭出來的,是鬥爭出來的。當你沒有實力,沒有參與的權利,被犧牲的就是你。

寫在2月10日晚上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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